【財新網(wǎng)】(記者 王婧)廣州的共有產權房政策吸取了其他試點城市的經(jīng)驗。官方明確提出,配售后的剩余房源,可轉化為商品房繼續(xù)銷售。廣州市近期印發(fā)《市本級共有產權住房供應配售實施細則》(下稱《細則》),顯示這一政策動向。
共有產權住房是指由建設單位開發(fā),銷售價格低于同地段、同品質商品住房價格水平的一種政策性住房。共有產權房限定使用和處分權利,由政府與購房人按份額共同持有。自2017年起,北京等多個城市推出了共有產權房。

【財新網(wǎng)】(記者 王婧)廣州的共有產權房政策吸取了其他試點城市的經(jīng)驗。官方明確提出,配售后的剩余房源,可轉化為商品房繼續(xù)銷售。廣州市近期印發(fā)《市本級共有產權住房供應配售實施細則》(下稱《細則》),顯示這一政策動向。
共有產權住房是指由建設單位開發(fā),銷售價格低于同地段、同品質商品住房價格水平的一種政策性住房。共有產權房限定使用和處分權利,由政府與購房人按份額共同持有。自2017年起,北京等多個城市推出了共有產權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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